第三者這個詞對我來說或許太過沉重~
寧可用罪人這個詞來替代~
或許是對自己的慰藉吧~~
就是不願意、不捨得
選擇去當一個罪人
明知自己成為一個罪人~
但還是"明知故犯"
因為你值得讓我這麼做~~
沒有藉口
沒有對錯
或許我應該遭受天打雷劈
但何妨給我這個罪人僅存的溫柔
妳有選擇權利
而我可以選嗎
是的~~沒得選擇幸福的權力
只能選擇等待而已~
在妳的心中
我是個天使還是罪人?
2008年9月5日 星期五
罪人
張貼者: 拍郎 於 9/05/2008 11:10:00 上午
標籤: 愛情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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